美国篮球巨星乔丹 乔丹体育侵权案落幕,正义虽迟但到!8 年商标纠纷来龙去脉解析
2020年4月8日,最高人民法院就争议长达8年的“美国品牌Air诉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侵权案”作出公正判决,终审以“中国乔丹公司败诉,25类商标及图形被撤销”结束。
今天小毅就来为大家剖析一下这起著名“商标纠纷案”的来龙去脉,以资大家思考和研究。
一、中国“乔丹品牌”的由来
2000年,福建晋江一家国产品牌以篮球巨星乔丹的名义成立乔丹体育公司,尝试用乔丹的名字进行经营和销售。该商标品牌的标志是一个清晰的乔丹背影。
在那个网络通讯还不发达的年代,包括小毅在内的人们都认为,这是巨星乔丹在中国创立的品牌,这种营销手段给公司带来了不菲的收益。
2. 边缘商标的“曝光”
2012年,这位篮球巨星最终将“乔丹体育”告上法庭,因为其利用同音词和汉语拼音在多个产品类别上注册了“乔丹”或“ ”等与他相关的商标,乔丹认为“乔丹体育”严重侵犯了他的姓名权和肖像权。
3. 一审判决乔丹“粗心丢分”
2014年一审中,关于姓名权,法院认为“乔丹”是美国人的常用姓氏,不能明确表明其所指代的是“乔丹”本人;关于肖像权,由于争议图标为带有阴影的人形图案,尽管阴影形象与乔丹本人照片高度相似,但无法证明其对应,因此无法证明“乔丹体育”侵权或抄袭,乔丹败诉。
4.乔丹二战“乔丹体育”又败
当乔丹再次起诉“乔丹体育”时,情况并没有好转。在肖像权方面,法院仍然认为商标没有体现人物的主要特征,因为商标是人物的影子美国篮球巨星乔丹,看不到特征,因此维持原判。在姓名权方面,法院认为美国篮球巨星乔丹,即使“迈克尔·乔丹”的中文翻译是“ ”,“”也是一个常见的美国姓氏,而不是全名。
5. 暂时的胜利,永久的失去民心
“乔丹体育”虽然两次击败“乔丹”,但却遭到了公众的批评和抵制,导致其无法上市,销量也大幅下滑。
乔丹依然不死心,继续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。不料,乔丹体育反败为胜。“乔丹体育”向法院提起上诉美国篮球巨星乔丹,认为艾尔的诉讼属于恶意诽谤,损害了其公司声誉。于是,上诉至法院,要求艾尔停止侵权、赔礼道歉,并索赔精神损失费及维权费110万元。
6. 正义降临,中国乔丹败诉
乔丹坚持上诉,终于迎来了正义。最高法院终审后重新审理了此案,认定一、二审判决存在错误,应当撤销。最终“乔丹体育”败诉。
从这件事情中我们可以看出,如果想要真正打造自己的品牌,必须靠自己的创造力和实力,没有捷径可走,不要指望借着别人的口碑就能打造自己的品牌,只有自力更生、自力更生,才能让自己的企业更好更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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