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建联扔鞋事件引发 CBA 球鞋之争,梳理中国球员与赞助商斗争史
在做出任何评判之前,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中国球员与赞助商的“斗争史”。
国家队
早在2000年,耐克除了赞助中国男女篮外,还开始签约国内球员。不过,当时中国头号球员姚明签约的是锐步,耐克虽然不愿意让国家队球员穿比赛鞋cba球员篮球鞋上脚图,但还是在姚明的鞋子问题上妥协了,锐步只需要向中国篮协支付一定的费用,姚明就可以在比赛中穿锐步鞋。
2008年北京奥运会,作为男篮主赞助商的耐克,开放了穿鞋政策:交30万人民币,就可以穿自家赞助商的鞋子。但最后除了姚明,只有国家队后卫刘炜穿的是非耐克的鞋子。据知情人透露,刘炜当时花了约200万人民币。另外,刘炜能穿鞋的理由有:1、刘炜是国家队主力后卫;2、阿迪达斯是北京奥运会赞助商。
2012年,耐克改变了国家队鞋子的政策,不穿耐克品牌鞋子的运动员只要支付30万人民币就可以穿赞助商的鞋子。但即便如此,在奥运会上穿非耐克鞋的运动员也只有两位,分别是易立(李宁)和周鹏(安踏)。
2014年仁川亚运会,耐克取消球鞋政策,因为若30万新台币一双的鞋价名额还开放,国家队只有两名选手会穿耐克鞋参赛。
耐克在2016年里约奥运会继续封锁其球鞋政策,因为在里约奥运会12名球员名单中,李慕豪、邹雨辰、翟晓川、周鹏、丁彦雨航、郭艾伦、赵继伟、睢冉等7名球员并非耐克签约球员,但他们却全部穿着耐克球鞋完成比赛。
篮球联赛
2003年,上海队球员刘炜与锐步签约后,他什么时候穿上这双鞋参加比赛就成了问题。
记者在东方俱乐部采访时了解到,东方男篮与赞助商阿迪达斯的三年合约已进入最后一年。俱乐部副总裁李耀民告诉记者,阿迪达斯与俱乐部的合约非常详细,除了写明阿迪达斯可以使用东方男篮球员的肖像权外,还规定东方男篮球员在比赛、参加集体采访时必须穿着阿迪达斯的服装和鞋子。而根据阿迪达斯与东方男篮的合约,刘炜一旦与锐步签约cba球员篮球鞋上脚图,在日常生活中就只能穿锐步的鞋,这对于锐步推广产品并不太有利。
不过,记者采访当事人刘炜时,他得到的却是另一种解释。刘炜表示,按照国际惯例,篮球鞋并不在球队赞助商的“管辖范围”内。比如在NBA湖人队,奥尼尔和科比可以分别穿着锐步和耐克的鞋子打球,这与湖人的球衣赞助商没有任何关系。即便是中国国家队出征亚锦赛时,刚与锐步签约的姚明穿的是新款锐步鞋,但中国男篮的赞助商是耐克,因此并不存在冲突。
来源:姚明“可乐风波”化解,刘炜卷入“球鞋风波”
因为1999年到2004年,CBA处于无统一赞助商阶段,各队各自招标,选择装备赞助商,所以刘炜穿鞋事件一直没有得到解决。
2004年至2012年,安踏开始赞助CBA联赛,每年赞助金额都在2000万左右。安踏也模仿了耐克在国家队的做法,为联赛所有球员购买全部球鞋。不过安踏其实并没有采取一刀切的做法,每支球队都有一定数量的非赞助商球鞋穿用名额。
当时对贴牌的规定是:外援可以穿贴牌球鞋,而每支球队可以有专门的配额,包括国家队球员、特殊脚型球员、有伤病的球员,这些球员可以穿贴牌的比赛用球鞋上场比赛,俱乐部要向篮协缴纳一定的费用。
不贴标签的规则是:给同场每个参赛品牌5个购鞋名额,每个名额10万元,而作为官方用球赞助商的耐克则有13个不贴标签的名额。
安踏时期,由于球鞋政策的灵活性,球员与CBA联盟之间很少发生因装备而产生的冲突。
2012年,李宁与CBA联赛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、价值20亿元的合约,不过李宁在球鞋方面的政策比安踏更“激进”。
2012-2014赛季:耐克继续拥有13个未标名额,但其他赞助商的未标名额由5个减少到1个,名额费用增加到50万元。加上外援,联赛一共有8个名额,每个名额费用为30万元。
2014-2015赛季:李宁首次修改规则,取消无牌鞋配额,联盟包括外援在内一共8个有牌鞋配额,但费用没有变,每个配额的费用仍为30万元。
2015-2016年:李宁第二次修改规则,包括外援在内带标签鞋的参赛席位总数缩减为4个,每个席位的费用仍为30万元。
2016-2017:李宁赞助CBA的最后一年,取消品牌鞋,所有CBA球员只能穿李宁篮球鞋上场比赛。
易建联等人错了吗?
从前几天的周琦和王哲林,到今天的易建联,从周琦和王哲林只是在微博上抱怨,到易建联一走了之,CBA的推广公司英芳已经申请对周琦和王哲林进行禁赛,易建联也未必能逃脱。这次事件的每一方都在用行动表明自己的态度,每一方都在承受着无数舆论的批判,但他们真的错了吗?
从球员的角度来看,他们是对的。
去年李宁将名额缩减至4个时,辽宁队球员韩德君就发布微博公开评论此事。
去年我的球鞋穿得很好,今年却换了。他们考虑过我的身高体重吗?考虑过我膝盖和脚趾的疼痛吗?为什么特别名额上报了5名球员,唯独把我划掉?是不是因为我没参加男篮亚锦赛?中国篮球口口声声说要职业化,但在保障球员利益和健康方面,还是伪职业化。
其实,在昨天的比赛之前和比赛中,易建联和广东队多次尝试和比赛监督员沟通,试图以妥协的方式解决问题,但最终无果。易建联赛后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,自己的跟腱受伤,早在2010年就因为穿错了鞋导致发炎所致:
我知道这是商业斗争,我穿鞋是因为跟腱受伤,所以我穿鞋很谨慎。应该说2010年的时候,我穿错了鞋,导致跟腱发炎。后来在医生的建议下,我选鞋很谨慎,包括鞋底、鞋垫,因为跟腱很容易因为脚部受伤。这都是运动科学。比赛前我试穿了我申请的鞋子,不是李宁鞋不好,他们是一家非常好的公司,只是我的脚那里确实受伤了。比赛期间我问过技术台,我的脚受不了,技术台说他们也没办法,我只好坚持。应该说,这场比赛我别无选择,规则就是规则,接下来我该怎么做?我不知道。
李宁错了吗?
球鞋事件的另一个主角,就是为球员提供球鞋的公司李宁。大家都知道,CBA李宁时代的价格是5年20亿,在进入市场之前,价格是3年6000万。当时CBA的赞助商是安踏。
李宁为何愿意花如此巨大的代价?因为这几乎是他们的最后机会。
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,李宁开始调整品牌,尝试进军年轻人市场,但结果并不顺利——李宁的市场份额连年下滑,在部分领域已经被国内竞争对手超越。2011年,李宁的净利润仅为3.86亿。形势不佳,他们便打算缩小盘子,将更多精力集中在一个领域,那就是篮球。随后,李宁开始与NBA球员韦德合作,同时赞助CBA。
事实上,过去四年,虽然李宁公司一直要求所有运动员必须穿李宁球鞋,但以报效国家的名义,几位主力球员也享受了穿贴胶鞋的特殊待遇,罚款50万元。但今年是五年合同的最后一年,李宁公司必须挖掘CBA市场中最大、或许也是最后一个价值。
所以四个月前,李宁公司就已经向英芳公司确认,所有球员必须穿李宁球鞋,不得有例外,也愿意为有其他球鞋合同的球员定制球鞋,但这一切努力,都未能避免今天冲突的爆发。
李宁球鞋在NBA被打磨得光鲜亮丽,在CBA却被随意摔在地上,被国家队三位主力球员直呼“保护不了脚”。对于一家投入20亿、旨在重塑品牌形象的公司来说,这无疑是一次不小的打击。一家商业公司应该争取每一分钱的投入都获得最大的回报,李宁说得没错。
耐克错了吗?
舆论正在朝着不利于耐克的方向发展。有一条消息称,奥运会期间,耐克禁止中国球员穿李宁球鞋。笔者找到当时比赛的一些花絮,发现李宁签约球员郭艾伦穿的是耐克 Kyrie 1,而周鹏穿的则是耐克 2016。这件事情很容易形成这样的逻辑:“耐克先禁止我穿,我李宁就是给他们尝尝苦头!”
但这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发生的事情。国家队至少在四年前就开始穿耐克,而耐克与国内球员的合约则可追溯到十年前——耐克在2007年签下了易建联,之后又签下了王哲林和周琦。
大家都在谈论巴塞罗那奥运会,乔丹穿着国旗遮盖自己的领奖服。但事实上,美国国家队仍然穿着同样的队服,他们的领奖服也是耐克的。但回到NBA联盟,耐克鞋有没有被禁过?没有。也许耐克看到现在的情况,自己也很困惑。
就像乔丹身披美国国旗抗议一样,易建联也默默抗议,作为一家以明星运动员为核心资源的公司,耐克用明星运动员作为武器进行斗争,这是理所当然的。
篮协错了吗?
放眼事件涉及的各方利益,篮协成为我们不得不承担责任的一方。尽管近年来我们越来越不愿意用制度来解释问题的根源,但这次我们依然无法逃脱。
从保护联赛赞助商利益的角度来说,篮协的做法并没有错。因为篮协作为第二方,基本上就是在执行第一方的计划,毕竟李宁是财务赞助商。
中国篮协相关人士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:“关于联赛指定装备的权益,在和李宁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已经说清楚了,这些权益是属于他们的。所以他们今年提出这样的要求是没有问题的。另外,有球员说是因为鞋子不符合比赛要求,但也有人说NBA的韦德穿的是李宁的鞋,所以他们能满足球员比赛的需求。”该人士还透露,4个多月前,中国篮协就此事征求过各俱乐部的意见,但当时没有俱乐部反对。
更何况,CBA的转播权和设备所有权合同明年就到期了,维护赞助商的利益应该是此时的首要任务,毕竟处理不好会影响CBA的整体估值。
现行NBA劳资合同51-3明确规定,在NBA比赛和训练中,包括热身和从更衣室走到球场,球员只能穿着球队队服,包括所有衣服和其他装备,但不包括球鞋。NBA的规定妥善解决了这个问题,保护主赞助商利益的同时也凸显了球员球鞋的利益,而球鞋是球员身上最具商业价值的部分。CBA的品牌价值和球员价值有限,如果将球鞋赞助和球衣分开cba球员篮球鞋上脚图,赞助商的积极性会大打折扣,但这也正是考验政策制定者的时候,或许是将球衣赞助和球鞋赞助分开,又或者对有球鞋合同的球员单独设定条款,一定有办法解决。
但篮协还是错了。
在签这份赞助合同的时候,篮协有没有考虑过运动员对于球鞋的具体需求?考虑到部分运动员可能还有其他合同,答案显然是否定的。篮协只要算一下,4亿赞助费分给每支球队就能多出1000多万,甚至解决了一些小俱乐部最重要的收入来源,这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交易。那就签吧,运动员,无所谓。反正他们在这里没有掌控自己命运的自由,在俱乐部的青训队体系培养出来之后,还要签4+2的合同,合同到期不能自由离开,连自己的职业生涯都不能选择,更何况不能选择自己的球鞋呢?我们退一步来说,就算真的自己替所有球员做决定,篮协真的是有契约精神的一方吗?他们制定了所有的规则,但他们难道从来没有真正尊重过规则吗?特殊事项特殊处理的漏洞被篮协打开了,如果为国效力,就可以享受被罚款、被罚单的权利。就在昨晚,回到更衣室的易建联不知道怎么又穿着耐克鞋上场了,这一次,竟然没有人出来阻拦他。甚至在易建联回国的事情上,已经错过球员注册期的易建联,依然走绿色通道。如果规则真的这么不可改变,那么易建联就不应该出现在球场上,所谓的扔鞋事件也就不会发生了。当规则已经变成了谁都可以装扮的小姑娘,那么这些所谓的闹剧也就不足为奇了。美剧《毒枭》里有一句话,魔幻现实主义发源于哥伦比亚是有原因的。这句话放在这个领域上,也是如此的贴切。
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这一冲突?
决赛期间的斗殴事件发生于3月中旬,处罚结果于10月14日公布。
总决赛于3月20日结束,随后是长达七个月的休赛期。
这期间,没人谈论球鞋,大家都在沉默,而篮协则想通过拖延,用停赛等条款来强行解决问题。
最终秘密被揭露,一切变得一片混乱。
拖延最终会加剧所有冲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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